平台结算与佣金规则

最近更新:2026-09-03

一、货款代收

买家在平台内下单并完成支付后,货款由济南马历体育有限公司代为收取,暂存于平台交易资金账户,不即时划付商家。此举旨在保障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前的资金安全。

买家确认收货、或在商家发货后达到平台约定的自动确认收货期限的,交易完成,该笔订单进入待结算状态。

二、技术服务费

平台按订单实付金额计收技术服务费,作为提供店铺开设、商品信息发布与审核、在线交易撮合、交易数据处理、货款代收与结算分账等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服务的对价。

标准费率为订单实付金额的 5%,具体费率以商家中心「店铺资质」页面公示的费率为准。平台调整费率的,提前三十日通知商家,调整前已产生的订单按原费率结算。

技术服务费的计算公式为:技术服务费 = 订单实付金额 × 费率(四舍五入至分);商家应结金额 = 订单实付金额 − 技术服务费。

三、结算周期与结算单

  • 平台按结算周期,将商家名下已完成且未结算的订单汇总生成结算单,载明结算周期、订单笔数、订单总额、技术服务费合计与实际结算金额。
  • 结算单生成后,商家可在商家中心「结算单」页面查看每一张结算单及其订单明细。
  • 平台在结算单生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,将实际结算金额打款至商家入驻时提交的结算账户,并将结算单标记为已打款。
  • 结算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,商家应提前十个工作日通知平台并完成核验,核验完成前的结算按原账户执行。

四、暂缓结算与冻结

订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相应货款暂不纳入结算,待处理完毕后按处理结果执行:

  • 买家已申请退款或退货,尚未处理完毕的。
  • 存在消费者投诉、交易纠纷,平台正在介入核实的。
  • 疑似刷单、套现、洗钱等异常交易,平台正在风控核查的。
  • 有权机关依法要求冻结、扣划的。

五、退款与划扣

订单发生全额退款的,该笔订单不产生技术服务费;已计收的按原路退回商家。部分退款的,技术服务费按实际成交金额重新计算。

商家应先行赔付而拒不履行的,平台有权按《商家入驻协议》从其未结算货款中划扣相应金额用于赔付买家,并在结算单备注中列明。

六、发票

平台就已收取的技术服务费向商家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,开票内容为「现代服务*信息技术服务费」,于结算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发送至商家预留邮箱。

商家应就其向买家销售的商品或服务,依法自行向买家开具发票。

七、对账与争议

平台完整记录每一笔订单、支付流水与结算单,交易记录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保存不少于三年,商家可随时在商家中心查询与导出。

商家对结算结果有异议的,应自结算单生成之日起 30 日内提出,平台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答复。联系方式:客服电话 15264102926,邮箱 1985660986@qq.com。